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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委(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妙净   来源:昆山佛教网  字体放大 字体减小


江苏委(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莫宗通同志主持学习会
 


会议现场



    2011年7月29日上午,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全省县以上党委中心组认真开展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的通知》要求,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再次集中学习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江苏委(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莫宗通同志主持学习会。委(局)领导沈祖荣、顾传勇、王在郑等同志分别结合分管工作交流了学习体会。莫宗通同志结合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谈了学习体会,并提出具体要求。

 

    莫宗通指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委(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总书记的讲话系统回顾了党90年的奋斗历程,总结了党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围绕做好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委(局)机关要把学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作为全面回顾总结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工作发展创新的重要契机,紧密结合省委关于江苏发展“六个注重”、“八项工程”、“两个率先”工作部署要求和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机关党建开展学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在学习中领会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莫宗通强调,要把保持和发扬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要求落脚到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上。按照“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的要求,深入推进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把先进性建设体现在工作业绩、作风养成、学习成效上,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机关形成比工作、比实绩、比学习、比作风、比境界、比精神状态的良好氛围。要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落脚到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上。按照“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在委(局)机关树立热爱学习、崇尚学习的风气,把学习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先导,把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与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使学习成果不断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实践提供智力支持,把委(局)建成学习知识、思考问题、研究课题、多出成果的机关。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脚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上。按照“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要求,按照省委的要求,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时刻把少数民族、信教群众放在心上,把群众当亲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场所,从一点一滴做起,为群众办实事,积极维护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增进党群、干群关系。

 

    莫宗通强调,要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落脚到加强机关队伍建设上。党组一班人要切实担负起贯彻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统筹科学发展和抓班子、带队伍的重要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建设团结、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党组成员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做党员干部的表率。处级干部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带头干事、亲自干事、干得多、干得好,为一般干部做出榜样。要把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落脚到机关制度建设上。要根据省委、省政府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对委(局)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出台一批新的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要把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要求落脚到推动工作创新上。要以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思考民族宗教工作的定位和职责,积极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认真思考、全面总结、创新举措、勇于实践,不断开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7月15日罗志军书记在省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7月25日李学勇省长在省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委(局)党组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会,各处室副处长(副主任)列席了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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